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新桥园路1号
0773-3843453

助孕前须知

一、试管婴儿须知

您在接受“试管婴儿”助孕的过程中,医生有义务告诉您需要采取的治疗方法以及这种方法的适应症、禁忌症和不良反应。

医生采取的任何医疗操作都有其必要性与局限性,所有知情同意书并非合同,仅体现医师对您充分的告知义务,医师采取的医疗技术须征得夫妇双方或一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治疗过程

﹡双方助孕前术前检查

﹡签署知情同意书

﹡药物诱发排卵

﹡B超监测卵泡发育

﹡超声引导下经阴道穿刺取卵

﹡精液采集与处理

﹡体外受精(或ICSI)

﹡胚胎培养

﹡胚胎移植及黄体支持

 

三、费用

完成一个“试管婴儿”治疗周期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和选择的方案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别,总费用约为:1.5万-2万元。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对药物的敏感程度不同,所以医生无法在实施助孕前准确估计整个周期的费用。

“自然周期-试管婴儿”即在不使用任何促排卵药物的情况下进行“试管婴儿”助孕,费用大致为0.8-1万元。但由于自然周期获卵数少,助孕成功率低于控制性超排卵方案。您可以选择使用或不使用促排卵药物;可以选择促排卵药物的来源(国产或进口),但用药剂量及治疗方案须听从医师的建议。

 

四、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  有权利终止助孕周期的实施,且不会影响您今后的治疗;

►  有权利了解促排卵的效果、卵子数量、体外受精方法、胚胎数量和质量以及移植胚胎的数目;

►  有权利对获得卵子/精子及胚胎选择处理方式,医院对卵子/精子/胚胎的处理应获得夫妇的书面知情同意;

►  隐私权得到保护,医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的有关规定对不育原因、病史、治疗过程及其它隐私保密,若因为患友的原因失去联系,医院可能通过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派出所进行随访,这一过程可能不再保密你们不育的事实;

►  如因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应用资料时,不能公开你们的身份。

 

2. 义务:

♦  向生殖中心提供你们的身份证、结婚证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的生育证明原件;

♦  配合生殖中心对你们的妊娠情况和出生后代的健康随访,并向生殖中心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

♦  保障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子代(包括有出生缺陷的孩子)享受与自然受孕分娩的子代同样的法律权利,负有伦理、道德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他们与自然出生的婴儿享有同样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包括继承权、受教育权、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离异对孩子监护的裁定等。

 

五、其它

1.在助孕过程中,如果出现促排失败、受精异常、无可供移植的胚胎或难以预测的特殊情况,医师有权取消该助孕周期,已产生的费用,将不退还。

2. 助孕前常规检查中关于性传播性疾病检查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其它常规检查只有12个月的有效期,请在检查后尽快接受助孕,超过有效期的检查须复查。

3. 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的费用包括药物、体检、手术、卵子体外受精、胚胎体外培养费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