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416号
0731-84136959
  1、住院时您只需携带生活必需品。病区内备有微波炉,供加热饭菜用,请注意安全,禁用电炉、洒精炉、电壶等。
2、您可找主管医生全面了解和咨询病情。手术、输血、有损伤性的检查治疗等,须经家属及本人同意在文书签字后方能施行,拒绝某项检查、治疗或护理也请您签字,并注明时间。
3、请爱护医院设施,损坏或遗失公用物品,请照价赔偿。
4、请不要将用过的手纸、卫生巾、报纸等其它杂物丢入卫生间下水道内,如阻塞下水道,疏通费用由所在病房病人支付。请您将衣裤、尿布挂在晾衣处或病房卫生间及阳台挂杆上。
5、请您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上午为医生查房和治疗时间,请勿离开病房。确需外出者,须向经治医师请假,签请假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病房。
6、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个人物品(证件、手机、首饰及现金等贵重物品),不得与陌生人接触,以防受骗。
7、危重病人或医嘱须留陪护者,陪人不能随便离开病人,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医嘱未开陪护者,请勿留陪人,违者罚款。
8、我院设有食堂,可预定或开餐时到食堂随意选购。开餐时间:早餐7:00-8:00;中餐11:30-12:30;晚餐17:00-18:00。
9、探视病人时间:每日16:00-21:30。
10、便民用物有:针线包、启瓶器、磁卡电话机等。您如有其它困难,请随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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